死因研訊|婦主動脈剝離送院翌日亡 死因庭裁定死於自然

社會

撰文: 梁錦麟

發布時間: 2024/06/06 14:19

最後更新: 2024/06/06 18:4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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死者丈夫(中)丈夫孫智聰。(梁錦麟攝)

57歲家庭主婦於2021年因胸口痛而送往瑪嘉烈醫院,翌日離世,死因為主動脈剝離帶心包積血。死因庭早前展開研訊,死因裁判官今(6日)裁定死者死於自然,指主動脈剝離罕見但帶有災難性後果,且死亡率高。死因裁判官表示,死因庭過往曾處理相關個案,建議醫管局提高警覺,以及在懷疑病人患上急性心臟疾病後加強監察等。死者丈夫於庭外表示,擔心局方能否於事件中汲取教訓。

女死者潘玉玲,終年57歲,生前患有子宮內膜癌,因心口痛於2021年12月4日送往瑪嘉烈醫院,翌日離世,死因為主動脈剝離帶心包積血;聆訊不設陪審團,醫管局被列作有利害關人士。

死因裁判官裁決時指,主動脈剝離罕見但帶有災難性的後果,且死亡率高,若得不到及時治療,死亡率可達至5成。此外,主動脈剝離的特徵與普通疾病相似,令醫護人員難以察覺,在本案中,死者由胸口痛至離世,相隔不足24小時。

死因裁判官裁定死者死因為主動脈剝離帶心包積血,考慮早前法醫亦供稱此乃身體自然疾病,裁定死者死於自然。

死因裁判官向醫管局提出3項建議,包括若病人投訴胸口出現撕裂性痛楚且伸延至背部,醫護應提高警覺及考慮是否主動脈剝離;醫護應對比新舊X光片,以確定病人縱膈腔有否擴大;以及若醫生懷疑病人患急性心臟疾病,應安排接駁心臟監察儀器,並每隔4小時檢查心電圖及檢驗心臟酵素;以及醫生口頭處方藥物後,應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,盡快會見病人。

死因裁判官裁決後慰問家屬,指事件實屬不幸,但並不符合法律定義下的「死於不幸」,過往死因庭曾處理不少因主動脈剝離而離世的個案,不少家屬亦會對此疑問,希望是次聆訊可協助家屬了解事件的來龍去脈。

死因裁判官又指,明白家屬的傷痛仍然存在,但有些事件發生後,亦是一種試煉,希望家人可以心存平安,又希望家人可以將法庭的慰問、安慰帶給其他親友,冀醫學早日發展致至能快速發現主動脈剝離的程度。

死者丈夫孫智聰於庭外表示,在家屬角度來說,事件屬於不幸。死因裁判官曾提及過往曾處理不少相類事件,質疑醫管局及前線醫護人員有否從過去裁決汲取教訓,擔心局方能否從太太的死亡事件中汲取教訓,質疑下次發生類似事件時,會否由罕見變成合理化。

瑪嘉烈醫院發言人表示,知悉及尊重死因裁判法庭的裁決,會仔細研究判詞及跟進死因裁判法庭的建議,並對病人離世感到難過,再次向家屬致以最深切慰問。
 
發言人續指,院方已推行一系列改善措施,加強監察及處理懷疑患上急性心臟疾病病人的臨床情況,當中包括推出先導計劃以理順及提升病人的診斷程序,如醫生懷疑病人有主動脈剝離的情況,可更迅速為病人提供合適的治療及護理。另外,院方已加強員工培訓,並向不同部門的同事分享有關主動脈剝離的個案,以協助同事及早識別、監察及處理,以作出適當的診斷、緊急處理及護理安排。

法醫鍾雅如早前供稱,解剖結果顯示死者心包腔內有300毫升血液,近主動脈根部有血管內膜撕裂,冠狀動脈沒有閉塞,未發現有心肌梗塞,死因為主動脈撕裂剝離致心包積血,是身體自然產生的疾病。

專家證人、心臟科專科醫生譚廣明早前供稱,若及早發現大動脈撕裂,死亡率仍可達致5成。譚又指,譚指每1,000名病人中,有5人主動脈撕裂,當中有1人死亡,以及急性心臟病病人的病情轉變可以非常快,在國際指引下,被懷疑有心臟病的病人需要接駁心臟監察儀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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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